N-VV 3*6+2*4 耐火電纜
更新時間:2024-08-20
產品特點:
N-VV 3*6+2*4 耐火電纜適用于交流額定電壓0.6/ kV的線路中,供輸、配電能用。阻燃電力電纜適用于要求阻燃的場合。耐火電力電纜適用于高層建筑、大型商場等人口密集地區。
N-VV 3*6+2*4 耐火電纜適用于交流額定電壓0.6/ kV的線路中,供輸、配電能用。阻燃電力電纜適用于要求阻燃的場合。耐火電力電纜適用于高層建筑、大型商場等人口密集地區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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產品介紹
N-VV 3*6+2*4 耐火電纜執行標準本產品按GB/T12706-2008設計制造。
阻燃電力電纜按企業標準制造,其中阻燃特性符合GB/T 18380-2008 的要求。
耐火電力電纜按企業標準制造,其中耐火特性符合GB/T 19666-2005的要求。
N-VV 3*6+2*4 耐火電纜用途:
本產品適用于交流額定電壓0.6/ kV的線路中,供輸、配電能用。阻燃電力電纜適用于要求阻燃的場合。耐火電力電纜適用于高層建筑、大型商場等人口密集地區。
使用特性:
①電纜導體長期允許工作溫度不超過70℃。
短路時(zui長持續時間不超過5秒),電纜導體的zui高溫度不超過 60℃;
②敷設電纜時的環境溫度應不低于0℃,低于0℃時應先預熱。
多芯電纜有鎧裝的zui小彎曲半徑不小于電纜外徑的 2倍,無鎧裝應不小于電纜外徑的 5倍。
③導體直流電阻應符合GB/T3956-2008的規定。
④工頻耐電壓試驗:5Uo+2kV/5min不擊穿。
⑤阻燃特性:
阻燃電纜能經受GB/T 18380.3-2008 規定的成束燃燒試驗。
低煙低鹵阻燃電纜能經受GB/T 18380.3-2008 規定的成束燃燒試驗,且燃燒時煙濃度符合GB/T 17651-1 998的規定,燃燒析出氣體中HCL含量應≤100mg/g。
低煙無鹵阻燃電纜能經受GB/T 18380.3-2008 規定的成束燃燒試驗、且燃燒時的煙濃度符合GB/T 17651-1998的規定,燃燒析出氣體水溶液的PH值≥4.3,導電率≦10µs/mm。
耐火電纜能經受GB/T 19666-2005規定耐火試驗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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